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简介 > 法官风采
平凡并不平庸 无私铸就公正
审判管理中心副主任奚俊涛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09-11-28 15:06:15 打印 字号: | |
  奚俊涛,女,34岁,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1995年7月毕业于陕西省司法学校,同年分配到白水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先后在县法院民庭、刑庭、办公室、民二庭、西固人民法庭工作,现任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十多年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奚俊涛同志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她办案公正,执法严明;她清正廉洁,严于自律;她甘于吃苦,默默奉献。多年来她连续被评为县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在她的头顶没有更多的荣誉和光环,但她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践行了一个普通法官对审判事业的忠诚,以一点一滴的努力和恪守树写了平凡而光荣的人民法官的形象。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法官作为社会公正的形象代言人和维护者,他的神圣就在于“定纷止争保平安,惩暴安良伸正义”。奚俊涛同志自从走进法院那一天起,就深深地热爱着这份神圣的职业,并为之作出了无私的奉献和牺牲。她无论从事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不论是在机关还是在基层,她从不挑拣,组织安排到那里她就到那里安心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她不计名利,埋头苦干;爱岗敬业,拼命工作;作为一名女法官,做好审判工作,她所做的牺牲更是超乎寻常。13年中,不知放弃了多少节假日、星期天,特别是近几年,在基层法庭工作的日子里,她和男同志一样,下乡调查,风尘仆仆。每年个人办案都超过几十件,办案数和结案率在庭里始终名列前茅。现在,作为一名审监庭的审判员,她不但要办好那些错综复杂甚至难缠的再审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还肩负着案件评查的繁重任务。工作中平凡的事情最能体现她对事业的挚爱、对亲情的眷恋,最能体现她舍小家为大家的普通人民法官风范。在她怀孕分娩和孩子抚养期间,爱人曾经一度在乡下工作,她所面临的艰难更是令人感慨。但她直到临产前5天还在开庭、办案,产假没休完就提前一个月上班,直到今年孩子9岁,一直是由公公婆婆拉扯,自己很少有时间带孩子玩和参加家长座谈会。2006年奶奶患病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母亲身体不好,父亲工作又忙,无力照顾,作为女儿,她多想为父母分忧,承担起照顾奶奶的责任,可审判工作太重,每天都像机器一样阅卷、取证、开庭、写裁判文书,很少能抽出时间照料。直到奶奶病逝,她都没有时间在病榻前守过一整天。看着奶奶临终时那留恋的眼神,她万分悲痛,内心很自责。一桩桩,一件件,奚俊涛同志正是以辛勤的工作,以自己对家庭、对亲人的牺牲维护了她所珍爱的审判事业。13年来,她所办案四百余件,无一错案,受到法院同志和群众的好评。

  二、坚守正义,践行主题

  做为一名人民法官,公正与效率是永恒的追求。奚俊涛同志常常告诫自己,作为一个个人,我们也许注定永远会平凡,但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决不能平庸,决不能无所作为。我们一定要永远忠于事实和法律,公平公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大千世界,物欲横流,面对市场经济形势下形形色色的诱惑和权势、人情、亲情的种种考验,奚俊涛同志始终把公平正义牢记在心上,她严格执法,廉洁自守。在西固法庭工作时,有件借款合同案,被告张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不还钱,由于合同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故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由被告偿还借款。被告为达赖账目的,多方托关系说情,并以送材料为名要到她家里去,她面对诱惑毫不动心,坚决谢绝。并通过说情的人给被告作思想工作,终于使被告将钱自觉的还给了原告,一起争议颇大的纠纷就这样得到了妥善处理。还有一次在民二庭审理一起标的额100万元的合同纠纷案,被告人蛮不讲理,在审理过程中无端狡辩,依仗关系广、势力大,多次传唤不到庭,并给她打恐吓电话,她的家人也劝她尽快把案子交给其他法官办。这一切都没有动摇她公正执法的决心,在查清事实后对此案进行了公正判决,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2008年4月,奚俊涛同志因工作需要调整到审监庭工作,为了尽快适应审判监督工作,她加班加点学习业务,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很快进入角色。她说,这不仅仅是岗位的简单转换,而是肩上又增添了更重要的责任,审理的每一件再审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件件都要更加认真,这对自己的审判技能要求更高了。在她主审的x x x故意伤害一案时,由于案发后被告人潜逃四年,现场有些证据无法收集,审理中,被害人家属及被告人情绪都很大,为查清事实,她多次往返于看守所和公诉机关,反复核实证据,不忽视每一个微小细节,并耐心做被害人家属息诉工作,最终做到了准确量刑。在13年中,奚俊涛同志秉公执法、不惧恐吓和威胁的事不知有多少次,拒请说情、拒收财物、不怕得罪人的事不知多少回,她在平凡的审判工作中创造了非凡的业绩,审理的案件做到公正高效。

  三、情系百姓,为民司法

  主持正义,司法为民,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人民法官追求的最终目的。奚俊涛同志就是这样,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头顶天平,情系百姓,处处为群众着想,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如她审理的某偏僻山村一对老夫妇诉其儿子赡养纠纷一案,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辩称腿有残疾,生活困难,无力尽赡养义务。奚俊涛为核实情况,多次到村里走访调查,经过广泛走访和调查了解获知,被告不仅生活富裕,还是村里的能行人,只是妻子与父母性格不合,为家庭琐事多年与二老闹矛盾。为了弘扬尊老养老的传统美德,维护法律尊严,她多次对被告及其妻进行长时间地说服教育,告知其赡养老人是履行法定义务,并终使其与父母弥合了感情的裂痕,使被告自觉履行了赡养义务,案件得以调解结案。赢得了群众的一致称赞。她说,每件案件处理结果对法官只有百分之一的关系,对当事人则百分之百的重要,他们一生也许只打一次官司,判案的公正与否不仅影响法律尊严、法官的形象,更事关百姓的得失乃至悲欢离合。又如她审理的某村村民田某诉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因涉及退耕还林款的发放,村委会及部分村民认为前任村长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无效,村委会一方为了解除合同到法院大吵大闹,并以上访要挟。奚俊涛与合议庭其他同志一道,顶着压力,直接到县里、乡里、村里进行走访,在取得充分证据后,及时做出了公正判决,依法维护了承包土地的村民的合法权利。她说,法律公正的无比威力和神圣并不在于他曲意迎合某些所谓多数人的利益,而在于他敢于坚持真理和维护正义,司法的理性更应侧重对弱势的关怀。13年来,奚俊涛同志经历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她心系群众,奉民为天,敢于坚持原则,执法公正。她以不懈地追求、无私的奉献和神圣的使命感,践行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谱写了新时期基层人民法院默默无闻的女法官的良好形象 。
责任编辑:白水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