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白水县法院积极实施法制进校园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深受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欢迎。
据了解,学校在教学过程中虽然开设有《思想品德》和法律常识课,但是在实际中并未予以应有重视,造成学生法律知识贫乏,法治意识淡薄。2008年,白水法院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判处13人,分别占收案总数、判处人犯总数17%和13%。2009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判处27人,分别占收案总数、判处人犯总数的 20%和22.5%。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校学生所为。
针对严峻的现实情况,白水法院意识到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刻不容缓。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法制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为了真正使法制进校园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由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每个庭室包联一个学校,并组织专门的写作班子,精心撰写法制报告,选择典型案件,制作宣传牌。
2009年9月一开学,白水法院王积良院长首先带队到云台乡中心学校,为广大师生作法制报告。丰富生动的宣传牌前,师生们驻足观看,颇有触动。为了有效推动此项活动,他又亲自带队,相继为四个学校作了法制报告。同时,全院各个庭室一起行动,宣传法制的声音响彻白水县大小50多所学校。
为了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他们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年龄的学生,分别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不断总结经验,吸收学生家长的建议。在保持法制讲座、图片宣传的固定模式下,增加了公开宣判,召开学校、家长、学生、教育部门参加座谈会,现场签订帮教协议,现场提问解答等形式,使法制进校园的形式不断丰富,内容不断创新,效果不断增强。活动中,该院先后派出业务骨干130多人次,制作宣传牌30多块,受到了县委、人大、政府、学校和其他社会各界的赞扬。在白水法院的带动下,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也都积极参与到了法制进校园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