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3日对白水县人民法院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对林皋法庭来说更是一个值得庆贺和纪念的日子,对林皋、云台两地的人民来说也是一个欢庆的日子,这一天白水法院在林皋法庭新址举办了简朴而庄严的迁址仪式,正式驻地办公。
林皋法庭办公楼工程是中央为加强中西部地区基层“两所一庭”建设,根据省发改委陕发改投资(2006)137号文件和市发改委渭政法发(2006)323号关于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建设规划通知批复的计划工程。该法庭占地三亩,建筑面积530m2,,下辖云台乡、林皋镇一乡一镇,辖区人口约六万,长期以来,法庭有名无址,给西北山区群众诉讼带来了一定困难,在连续两次人代会上,人民代表对此提出了专门的议案,要求尽快建设林皋法庭,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迁址仪式上,市中院副院长吕升学、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存成为林皋法庭揭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全海作了重要讲话,他希望:一定要把人民法庭建成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同时要加强对法庭管理;希望当地党委、政府积极支持配合法庭的工作。县法院院长王积良在迁址仪式上公开承诺:一定要把法庭建成司法为民的窗口;全力化解社会矛盾;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林皋法庭马红岩庭长当着100名村社干部和人民代表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以迁址办公为新起点,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为林皋、云台人民的生产生活保驾护航。
林皋法庭办公大楼落成,驻地办公,成为我院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从此,林皋、云台只民不用翻山越岭去县城,在家门口就能通过诉讼化解纠纷,解决了西北片区人民群众告状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