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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制度建设 强化审判管理
——白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审判管理制度的构想
作者:奚俊涛  发布时间:2010-02-09 14:30:49 打印 字号: | |
  2009年3月份,白水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法院“审判质量年”活动及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安排和部署,全面推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以审判、执行绩效综合评估体系为核心,以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建章立制,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工作平稳推进,较好地促进和实现了我院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及科学发展,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截止2010年2月4日,初步完成了2009年的审判管理工作任务,通过了《白水县人民法院2009年度审判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审判管理中心所提供的考核结果,在总结我院2009年的工作及制定2010年的工作计划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考核的办法、依据和结果还不能完全、客观、公正的反映我院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所制定、执行的审判管理制度还存在缺陷和漏洞,我们的考量指标和体系还有失公允。同时,根据通报的情况, 院党组深切地感到我们法院审判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全院干警特别是不少中层干部还没有完全树立起审判质效管理的意识,在数据、材料的收集和报送上还有消极的抵触情绪;案件质量评查不及时,文书展评工作开展不理想;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庭审观摩、审限督办、审判五进等中心工作开展不深入;有些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发还改判案件比率较高;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审判工作原则坚持的不好,调解率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审判效率低下,久调不决,久审不结,结案前松后紧的现象仍未得到彻底纠正;有些案件实体裁判不公,程序违法,引起再审、上访、缠访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法官和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个别法官干警司法不廉,影响及危害极大……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和加强审判管理来解决,特别是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来解决。

  2010年,白水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中心的工作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特色鲜明的审判管理白水模式;目标是树立先进的审判管理理念,构建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体系、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和审判管理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对审判工作和审判行为的科学管理、民主管理、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和谐管理。

  一、深入学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的意见》(讨论稿),充分提高全院干警对审判管理工作价值目标和重要意义的认识。

  法院管理是由审判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共同构筑的统一管理体系,其中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的核心部分,人事管理和行政管理都应该服从和服务于审判管理活动,正如一个企业应有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一样,我们从法院纷繁复杂的各项工作中,提炼出来的核心业务就是审判。审判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的整个诉讼活动过程中,为了使审判工作合法、有序、高效地开展,由法院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对审判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协调、规范、监督和指导,从而保证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能够通力合作,分权制衡,以实现公正高效。简而言之,审判管理就是围绕审判这个核心业务所进行的管理。审判管理体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就是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互相配合,有效监督,高效运行的审判体制。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最终要通过审判人员的能动性活动来实现。法官是审判管理的直接主体。只有每一个法官都明确了审判管理的意义,才能积极地、自觉地实施个案管理,进而推进全院审判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以现有制度为基础,服务审判,服务法官,紧紧依靠法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以全面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为核心价值理念,紧紧围绕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案件审判流程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为我院2010年岗位目标责任的全面实现提供坚实的动态保障。

  目前,我院在审判管理方面制定实施的基本制度包括《白水县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操作规程》、《白水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白水县人民法院审执限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转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的通知》、《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这些制度的制定,为我们进行日常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是从程序合法正当、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得当这三个方面保证审判质量;二是从办案时限要短,办案成本要低,办案公益要高,办案结果得到诉讼当事人认同,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要高,提高社会公信力,让党委、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等方面保证办案的效果。三是把从立案到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案件流程管理,通过流程管理监督司法行为,使之符合诉讼程序、依据法律规范,针对可能影响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并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规范和制约,切实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

  三、以建立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特色鲜明的审判管理"白水模式"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审判管理规范体系、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审判管理保障体系三位一体的管理评估体系,实现对审判工作和审判行为的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和谐管理。

  1、在制度建设上,我们的指导思想是:

  (1)工作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善于从全局谋划和管理,对于已经成熟的经验和办法,积极总结,形成制度;

  (2)走群众路线,充分征求多方意见,科学进行论证;

  (3)积极学习和考察,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外为我用,减少重复劳动,少走弯路;

  (4)紧扣当前的政策和法律思想,与时俱进。

  2、在制度建设上,我们的指目标是:

  (1) 审判管理规范体系是按照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及相关业务的职能分工及机构设置,划分为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监、执行、涉诉信访、中心工作、信息调研、审判管理等十大门类,根据严格、公正、高效、和谐司法的根本要求,明确审判管理的基本理念,制定反映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客观指标,设定法官司法活动的基本规范,以确定审判管理的目标和评价标准,作为法官与合议庭、审判庭、审判委员会等审判机构的思想导向、工作方向和行为指南,作为评价法官与审判机构审判理念、审判行为、审判能力、审判作风、审判工作业绩的客观依据,建立起分析研判审判工作整体状态、适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科学调度审判力量、有效制约监督审判活动的分析系统,为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正确领导和指导审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审判管理责任体系是为法院领导干部、庭室、法官建立审判管理责任制,把审判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个工作部门和每一个管理岗位上,明确规定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审判管理的最高机构,院长是全院审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是分管领域审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集中概括审判委员会、院长和其他院级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审判管理中心等五个层面管理主体的审判管理责任,并附列各审判管理责任人的具体审判管理责任,形成各级领导和有关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责任体系。

  (3)审判管理保障体系是以审判管理规范体系和审判管理责任体系为前提,并以保障它们的实施和实现为目标,包括审判质效评估、审判管理结果运用、理论政策与案例指导、技术信息保障、宣传指导保障、政务管理保障、物质装备保障、安全警卫保障、教育培训保障等九个机制以及各审判业务部门的审判管理规定,旨在创造和形成各层面、各部门管理协同的格局。

  审判管理规范体系、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审判管理保障体系三者之间是相互依存、互为促进、有机协调、辩证统一的关系,规范体系确定审判管理目标,着重解决审判管理的指导力;责任体系强化审判管理职责,着重解决审判管理的执行力;保障体系促进审判管理协同,着重解决审判管理的支撑力,共同形成科学合理、严格规范、职责明晰、有效协同的审判管理体系,从而在我院及至全省法院审判工作中切实做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和谐管理,实现公正、高效、权威、和谐司法的目标,不断推动审判管理工作和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再上新台阶,促进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

  四、在审判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法官的能动性和自觉性。

  2010年,我院打算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白水县人民法院法官业绩奖惩办法》,建立起既规范审判行为,又鼓励开拓创新,既体现监督有力,又激发争先创优的合理考核机制,确保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秩序。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判业绩考核,在量化考核指标时,更加注重公平合理。

  改革和完善法官考评制度,对案件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作为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在认真适用上级法院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适用反映本院审判实际的特殊指标,考虑增加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制作、处理疑难案件能力、调研成果、完成交办任务、服从院内调配等各种形式的考核指标,客观合理地评估法官的审判业绩。

  2、坚持考核的实效性,对法官进行奖惩、调整、提拔、晋级坚持以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

  法官考核是审判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作用不单纯是对法官的一种道德评价,更重要的是,它为法官的奖惩、调整职务、级别晋升等提供依据,直接影响着法官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实体性权利。在使用法官、对法官进行业务调整、提拔、晋级的时候,都应当坚持以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尤其对于长期业绩考评成绩较差的法官要敢于通报并给予相应处罚,真正体现业绩考评监督成效。

  3、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并重,激发争先创优

  业绩考核应当作为奖优评先的依据,对于优秀的庭室和法官,在授予荣誉称号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成绩显著的法官继续进步、保持先进的动力,也对周围其他法官产生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带动力,创造争先创优的氛围。激发法官的司法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此,我们打算制定《白水县人民法院法官业绩奖惩办法》,使法官的奖惩有章可循,趋于制度化。

  在总结上年度审判管理工作和安排来年审判管理工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积良同志指出:小法院要干成大事情,能干大事情,关键就在选准突破口,象我们这样一个小法院,只要在审判管理上下功夫,我们法院的审判质量就一定能提高,我们的法官素质、队伍形象就一定会有新的建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重塑审判管理体制的价值观念,改革现行的审判管理体制,构建新型公正、高效、有序的审判管理体制,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昌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