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法院签订警车管理责任书
作者:梁万全 发布时间:2010-09-27 14: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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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高院关于警车管理的有关规定,9月26日,白水县法院院长王积良在全院大会上再一次强调了即将临近的国庆假日期间的安全问题,要求全体干警必须严格执行省院有关警车管理规定,坚决做到“五严禁一不准”,假日期间如需外出,必须按省院要求由院长批准。他同时强调,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开通手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有上访苗头案件,制定措施,妥善处置。27日,全院有车辆的领导和部门均签订了关于国庆假日警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省院要求的“平日树形象,节日保安全”的工作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