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解决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实际问题,使当事人能在无力缴纳诉讼费,无力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情况下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白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便民、快捷的法律服务。
12月17日下午,一名青年男子来到我院立案庭,经过工作人员的询问,了解到该男子是替其祖母来立案的。其祖母已年过八旬,行动不便,老人的儿子在不久前的一次车祸中不幸丧生,留有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女儿,但就赔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无奈诉至法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我院立案庭庭长李美玲带领庭室干警来到西固镇马咀村老人家中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并将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在第一时间汇报给主管陈院长,陈院长当即决定将老人的诉讼费全部缓交,并亲自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老人及未成年孙女指定律师免费代理。在多方齐心配合下,为这一老一少的维权打下了基础,该案目前已进入审理阶段。
白水县法院立案庭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仅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促进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意义。我院立案庭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配合,为当事人全方位提供司法援助,是诉讼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与延伸,为践行司法为民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