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和国家审判机关,是集中贯彻实现执政党执政执法核心理念的机关,也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审判工作实现社会管理职能的机关。在当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如何改进法院工作,以适应新时期党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实现法院工作新跨越、新突破,是摆在各级法院前的一个新课题。我们白水法院始终坚持 “围绕党建带队伍,抓好队伍促审判”的工作理念和思路,以党建工作为主抓手,进行了一系列大胆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使党建工作功能在司法为民实践中得以体现和落实,党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新跨越。
一、加强组织建设,固本强基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院始终把党组织建设和党员业务能力建设作为固本强基、兴院创优工程的着力点,紧紧抓在手中,坚持不懈强化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此确保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司法机制的创新发展。特别是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强化班子建设,打造队伍建设的领头雁。
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按照“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扎扎实实,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各项举措。院党组向全院干警响亮地提出“向班子看齐、向党员看齐、向我看齐”的倡议,要求班子成员必须率先作到六个务必:“即政治上务必坚定,思想上务必创新,专业上务必精通,作风上务必严谨,做人上务必低调,廉洁上务必清白”。班子成员必须率先垂范,从我做起,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院党组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针对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工作作风中发现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坦诚的谈心交流活动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寻找差距不遮丑,揭摆矛盾不护短,查找病根不敷衍,责任承担不推诿,群策群力,集思广益,认真梳理,对症下药,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意见;院党组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的重点,制定和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制度》等党内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务求实效。特别是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要求每一位法院领导年终都要根据当年工作安排计划和分工写出述职报告,汇报一年来履行职责及廉政建设等情况,自觉接受全体干警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受到普遍好评;院党组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决策作用和集体智慧,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以及干部任免等问题,都要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党组会研究,集体决定,彻底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贪腐现象的发生;院党组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手抓队建,一手抓审判,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了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二)狠抓队伍建设,打造“政治业务的排头兵”。我院狠抓干警政治业务教育学习不放松,把专项学习和经常性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始终做到“三个不间断”,即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不间断,经常性的政治学习不间断,经常性的业务知识培训不间断。坚持每周一次全体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两次以庭室为单位集中学习业务知识制度,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要求,适时组织干警开展理论学习和讨论,并对学习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互查评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闭幕后,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支部书记会、全体干警大会逐级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要求每名党员写出心得体会。还选派10名审判业务庭庭长和21名优秀审判员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全院干警的审判业务能力和政治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投入审判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空前高涨,大家通过多办案,办好案,使法律的殿堂光明普照,使法官的真情温暖百姓,使法院的形象公平正义。
(三)坚持制度建设,打造“公正廉洁的清白人”。我院按照“有人监督、有权监督、有效监督”的理念,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案、以制度管事”。围绕创“三型”法院工作思路,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来规范党组活动,提高了党组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院班子成员严格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自查,深入剖析,扎实整改,廉洁自律,充分发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示范作用,带动了全院干警遵纪守法、廉洁执法。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大到宗旨意识,小到仪容仪表的70余项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监督,促进干警廉洁执法。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及省高院“六个不准”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通过自查、公示、测评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有效杜绝了干警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坚持不懈的抓制度落实,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治院的良好局面。
二、转变审判作风,提升效能。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良好的作风是提高工作效能的助推器。为了转变审判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我院组织全院党员和干警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广大法官正确认识公正、廉洁、为民的辩证关系,树立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廉洁是作好司法工作的基石,为民是司法工作的宗旨。
(一)创立模式,建立便民绿色通道。逐步规范干警的司法礼仪,规范庭审作风,做到举止文明、程序规范、言语得体,有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认真落实各项便民举措,不断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行诉前调解、预约立案、巡回办案、假日法庭、速裁法庭等措施,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学校、进企业的“五进”活动,为群众解忧,为企业排难;落实院领导轮流接访等制度,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多方联调等措施,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二)注重调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强化诉讼调解工作,高度重视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庭前和解和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把调解贯穿于整个民商事审判全过程以及行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之中。此外,我院积极与县司法局联系携手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机制,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和当事人,采取相应的调解措施,有效化解了大量公民之间、官民之间、民企之间的纠纷,保障了全县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能动司法,服务县域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以最有效的司法政策,最便捷的服务举措,最及时的法律意见为群众服务,为党委政府分忧。针对涉果、劳动争议、非法开采案件增多的实际情况,办案法官积极深入到基层开展现场调解,上门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奖。
三、开展业务比武,创先争优。
创先争优是我们白水县法院在党建中常抓不懈的一项主题活动,业务比武、亲民走访、重温誓言等是这项主题活动的生动载体。我们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党员法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自评自查,在业务中比优劣。开展“百万案件”评查以及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针对涉及领导批办、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等类型的61件案件,我院主动邀请县委政法委、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的有关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本院案件兼职评查员进行了认真评查。评查中,严格按照省高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逐案评查,将案件评查情况在评查登记栏目详细填写登记。经评查,90%的案件被评为优秀和良好,没有出现不合格案件。
(二)上下互动,在走访中找差距。为进一步推动群众对法院工作深入了解,推进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向纵深发展,我院及时安排贯穿于全年的“亲民爱民”大走访活动,让党员干部携带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宣传法院工作、进行普法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全院共走访群众2500余户,通过走访和征求意见,群众对法院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针对存在的便民服务、法律知识宣传、案件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有效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营造氛围,在活动中添动力。为了营造“争先创优”活动氛围,我院党组还组织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廉政宣誓、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活动,举行象棋比赛和党员座谈会,并对优秀党员予以表彰。举办“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双万双百’跨越发展主题”主题演讲活动,促使干警认识到岗位的珍贵、责任的重大,激发起热爱工作、热爱岗位、争当先进的强大动力。
抓党建打造了坚强的领导班子,带队伍带出了良好的干警素质,促审判推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跨越发展。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的审判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2010年,全年结案率为97.8%,调解率近90%,平安创建群众满意度测评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多项工作受到省高院表彰。
荣誉是一种褒奖,更是一种责任和鞭策。“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把党建作为各项工作的根基,让“司法为民”的宗旨浸润每位干警的心田,更加激发党员法官的饱满热情和创造力,全力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进一步实现法院工作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