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父亲杨程程与母亲马莲叶一纸诉状将大儿子杨养民告上了法庭。当案件转到民一庭田宏权庭长手里时,他的眉头不由皱了一下。年近八十岁的父母因儿子不赡养而走向法院,这在农村人观念里是个很不光彩的事情,看似小案件,但却不容轻视。因当事人顾及乡里人言及个人面子,农村家庭内部矛盾引起的纠纷往往因小事而起,但若处理不当,极易酿成不良后果,影响家庭和睦。承办人仔细阅卷后,形成了一套调解思路。
2011年3月22日,民一庭三位法官田宏权、问会娣、井宏生带着书记员驱车前往雷牙乡先进村二社杨程程、马莲叶家里,先做老人的思想工作,从诉状可以看出老人与儿子并无实质性矛盾,只是因日常生活产生的一点小摩擦,互相之间说了过头话,木讷老实的儿子杨养民因母亲一句不认识他的气话,却碍于颜面互不往来达十五年之久。如今父母年事已高,又经常生病,无奈才诉至法院。合议庭一班人见到老人时,寒暄之后老人便抹起眼泪数落起大儿子多年未看望他们,也未给过他们生活费。耐心听完老人的陈述后,法官们就明白了老人虽一肚子的委屈,但心里还是想与儿子和好。三位法官从家庭和睦、实际生活所需、邻里的看法等方面对老人进行了解释。只是双方因一时之气多年未见,却不愿走出和好的第一步,于是法官们便来到了被告杨养民家里,问清了双方确实无大的矛盾和争议后,经过几位法官与杨养民的诚恳交流,杨养民意识到了自己在父母赡养问题上的过错之处,愿意归还借二老的1300元,并答应以后每月给二老100元生活费。达成了共识后,大儿子带着买给父母的礼品和法官们一起再次来到老人和小儿子住的地方,老人和小儿子夫妇招呼大家坐在了一起,双方当事人说开了纠纷的起因和双方积压在心里的怨气,法官们一边和气地劝导说理,一边指出儿子的不对,也提出老人更需理解家庭负担沉重的儿子,双方最终达成了书面的调解协议,案件得到了解决。
三位法官在驱车回单位的路上均对案件的顺利解决感到欣慰,同时也对这样的纠纷解决思路进行了总结。在农村,像这样的赡养纠纷案件往往具有其特殊性,处理起来不能单纯的的板起面孔进行说教或者一刀切的适用法律,只有深入到农民家里,问清纠纷的起因和解决纠纷的实际阻碍及双方面临的困难,对症下药,才能使案件得到完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