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当事人在案结事了后给白水县人民法院的褒奖。
案件申请执行人刘治安系陕北老区延川县人,2000年初他带领一帮农民来到白水打工,做一些建筑、修造方面的苦力活。2004年他承包了白水县云涛水利公司的渠坝修筑工程。2005年完工后老刘一帮民工就是拿不到工钱,因为他是工头,因为工钱太多,他实在没有能力再垫付,民工都来给他要工钱,老刘他把自己仅有的积蓄都垫付给工友,不理解的工友把他老家延川县的家产、庄基都占有了,老刘从此不能回家,开始了打官司的要钱的诉讼路。五年后官司尘埃落定,判决云涛水利公司给付刘治安工程款31万余元。
本该松一口气的刘治安怎么也轻松不了,新的情况几乎把他逼到了绝路。2010年初案件申请执行后发现,白水县云涛水利公司系当地扶贫工程,大约80%的款项要靠政府拨款,其法定代表高启旺因修建该工程款项得不到落实,原本已是债务累累,根本无法清付执行款项。即便对高启旺实施措施,也不能督促其还款。听着执行法官对查明执行财产状况的说明,申请人刘治安心就凉了半截,无奈之下他便走了上访路。
白水法院执行法官将该案作为重点,开会研究,多方寻找解决方案,王积良院长指示,案件执行要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副院长张亚龙及执行局干警积极向政府信访等部门汇报案情,上渭南、走省院、跑县上执行法官的路跑了上万里,该案终于在白水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刘治安取得25万元案件款得以了解。
2011年刘治安过了一个安心的春节,不久前刘治安和妻子一道专程从延川县赶到白水法院鸣炮送匾,赞扬白水法院法官“依法执行真无私,一枝一叶总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