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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法院设立苹果营销环境治理巡回法庭
  发布时间:2011-09-26 09:09:16 打印 字号: | |
  为了做好2011年苹果营销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果业经济发展,切实保护外地客商和白水县广大果农在苹果营销期间的销售、仓储、物流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方便群众诉讼。2011年9月23日,白水法院在该院民事审判二庭设立苹果营销巡回法庭,成立了由该院院长王积良负总责、副院长刘昌鹏主管,立案庭负责立案,民二庭负责案件审理,执行局、法警队配合执行的组织机构,抓好苹果营销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苹果营销巡回法庭受理案件范围包括苹果营销过程中发生的苹果买卖、运输、仓储保管、包装物交易及相关的其他苹果营销纠纷案件和书记、县长专线转来的特批案件。

  该院党组要求巡回法庭要把苹果营销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相互协调,尽职尽责,保证巡回法庭有序地开展工作。对外地客户的投诉案件,要优先办理,做到特事特办,快立、快审、快执行,不推诿、不扯皮、不搞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窗口作用。在审理案件中坚持以调解为主,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原则,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处理案件。

  为便于接受群众投诉和联系工作,也便于社会各方面监督,该院还设立了投诉电话和联系电话。
责任编辑:昌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