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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法院安排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作者:昌海燕  发布时间:2011-10-24 10:57:28 打印 字号: | |
  全国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白水法院迅速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2011年10月24日周一例会上,白水法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客观需要,提高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及全体干警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领会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理念与观点,切实解决执法办案、司法作风、法院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指导执法办案实践,提高领导水平与能力。

  一、高度重视,确保落实。开展社会主义发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是继“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之后,全国法院系统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又一“共同科目”。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各局庭室科队负责人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再学习再教育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并加强对干警再学习再教育的督促指导。

  二、突出重点,领导带头。再学习再教育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内容上突出审判理念这个重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务必落实文件通读和学习讨论的要求,在审判业务和法院管理工作中,自觉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带头贯彻落实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能动司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理念。    

  三、针对问题,注重实效。各局庭室科队要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梳理审判执行和其他综合性工作中存在的司法理念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学习再教育。要注重运用正反两面的具体案例,增强再学习再教育的现实感和实效性。

  四、统筹协调,科学组织。第四季度,全院办案任务繁重,结案压力大。要把再学习再教育同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搞好“群众观点大讨论”后续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再学习再教育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要以开展再学习再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再学习再教育要注重解决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问题,防止空洞说教和形式主义,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上。
责任编辑:陈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