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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令乡党反目 法官调解促和好如初
作者:任花勤  发布时间:2011-11-22 09:30:01 打印 字号: | |
  近期,白水县人民法院尧禾法庭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全庭干警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促发展”活动,同时,把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与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五进”活动、“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予群众之所需、排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最大程度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昨日,尧禾法庭承办的侯某诉石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调解成功,是全庭“走基层、转作风、促发展”活动取得的又一成果。

  2011年11月21日早,全院工作例会一结束,尧禾法庭全庭法官干警立即携卷赶往尧禾法庭下乡办案。侯某诉石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收案之初,办案人员就曾分别到双方当事人家里、村里了解过情况,得知该案双方当事人的家境均比较贫寒,而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更使两家拮据的经济雪上加霜,令法官们同情,认为此案绝不能一判了之,一定要尽全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更重要的是要达到人和的目的。因此特别需要给双方进行心灵上的开导和安慰,使他们更好的走出困境,告别阴霾,从而更好的开始生产生活。由于被告在此次事故中医疗费用也花去了近10万元,花光了家里多年的积蓄,并形成沉重的债务。因此在面对原告14多万元的诉请时,被告起初很不理解,抵触情绪很大,只是表示自己根本无力承担,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在法官耐心细致地给被告释法析理后,被告情绪、理智都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并开始积极配合法官工作。

  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也将被告的真实情况向原告作了详细介绍,原告对于被告能够真诚道歉并且积极配合好案件的审理工作表示欣慰和谅解。另外,原、被告均被法官专门多次往来为案件劳神操心而感动,最终以被告一次性付给原告各项损失一万元且当即履行成功调解,双方对此事再别无争执。调解后村里不少在场的亲朋都感叹:这个案件能调解真好啊,积怨也都能消除了。

  回顾该案,几经周折到最终成功调解,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只要我们体谅当事人的困难,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并充分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人民群众是一定会理解并支持法院工作的,我们也就一定能够解决好纠纷,化解好矛盾。同时,这一案件的审理也启迪我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所要求的观点、理念、工作方法等在审判实践中有着非凡的指导意义,也坚信,只要朝着“人民满意”的方向开展为民司法工作,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坚定走群众路线,广大群众在诉讼中也必然会感受到温馨和人文关怀,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管理工作才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昌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