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湖南果商唐海林、康先虎匆匆地来到白水法院要求就其购买苹果质量发生的纠纷进行处理。
白水法院民二庭承担着苹果巡回法庭的功能,是专门为涉果纠纷开涉的绿色通道。民二庭刘旭杰庭长热情接待了客商,询问了情况,立即与审判人员雷化平一起驱车来到二十公里外的案发地处理纠纷。此案主要是因苹果质量发生纠纷,现场查验苹果质量是否存在问题,法官考虑苹果属时令性水果,如再拖延损失可能进一步扩大。一方当事人是超过提货时间,定金不予返还。另一方是超过时间苹果的质量将进一步下降,双方的损失会更大。刘庭长立即拿出电话对已回到福州的合同一方当事人说明来意,并说明苹果存在的质量问题,耐心地讲解法律的规定,并通过其委托代理人相互协调,走访苹果专家,鉴赏该苹果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并进行现场开庭,并结合法院开展的“三问三解”活动情况向在场的果农及客商进行宣传。通过认真、耐心的调解工作,并分别从法律层面上指出了双方订立合同存在问题,以责任大小分别承担法律责任。经过耐心细致的析法释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按照4月13日双方所订立的苹果型号及价格进行交易,由于质量问题向对方承担4000元的损失费,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该案调解后,刘庭长就目前开展的“三问三解”活动及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向群众进行宣传讲解,并将便民卡发到每一位群众手中,告诉群众如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可随时打电话。接到卡后,一位群众说:“你们把法庭开到果库,就地解决问题,就是不一样,今天我们也真真正正地感到了法官不是人们常说严肃、呆板形象,你们也很随和,平易近人,是咱们老百姓的贴心人,”说的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临走时,客商握住民二庭审判人员的手说,你们真是我们的保护者,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