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是中国苹果之乡,为了维护“白水苹果”这一优秀品牌和营造良好的苹果营销环境,促进果业经济发展,切实维护外地客商和广大果农在苹果营销期间的销售、仓储、物流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白水县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苹果营销巡回法庭。巡回法庭主要受理苹果产、供、销、储藏、运输、中介等环节产生的纠纷及果农客商投诉书记、县长专线转来的特批案件。对于外地客户的投诉案件,优先办理,做到特事特办,坚持快立、快审、快执行,不推诿、不扯皮、不搞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苹果销售顺畅,维护果农与客商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窗口作用。“果农贴心人”、“客商保护神”种种赞誉,纷至沓来。
白水县人民法院苹果营销巡回法庭自2008年8月成立以来,坚持深入乡镇、深入村社、深入果园,哪里有纠纷,就将法庭开到哪,既方便了群众,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符合市场规律,减少了市场风险。为切实解决每年苹果营销过程中运输、买卖、仓储等环节发生的经济纠纷,白水县人民法院较以往采取了更加便捷的立案方式,当事人可以电话预约,口头立案。对当事人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诉讼费,保障没有钱的人也能打起官司,有理的人能打赢官司。及时立案的方便诉讼,简易程序审结缩短办案时间,为客商赢得了商机,也维护了白水县良好的苹果营销环境。
白水县人民法院苹果营销巡回法庭采取的快受快审,速裁速执机制,大大提高了外地客商在当地投资的信心和积极性,净化了苹果营销市场,畅通了当地苹果营销的绿色通道。2012年4月19日,湖南果商唐海林、康先虎匆匆地来到白水法院要求就其购买苹果质量发生的纠纷进行处理。民二庭刘旭杰庭长热情接待了客商,询问了情况,立即与庭室干警一起驱车来到二十公里外的案发地处理纠纷。此案主要是因苹果质量发生纠纷,考虑到苹果属时令性水果,如再拖延,损失可能进一步扩大。刘庭长立即拿出电话对已回到福州的合同一方当事人说明来意,并说明苹果存在的质量问题,耐心地讲解法律的规定,并通过其委托代理人相互协调,走访苹果专家,鉴定该苹果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并进行现场开庭。经过耐心细致的析法释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按照4月13日双方所订立的苹果型号及价格进行交易,由于质量问题收购方向对方承担4000元的损失费,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该案调解后,刘庭长就目前开展的“三问三解”活动及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向群众进行宣传讲解,并将便民卡发到每一位群众手中,告诉群众如需咨询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可随时打电话。
白水县人民法院苹果营销巡回法庭,采取快受快审,速裁速执的办案方式,近年来,共审结执结各类苹果营销案件100件,为果农和客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保障了苹果销售绿色通道的畅通,有力地维护了白水苹果的良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