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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法院院长作出“当好标杆、向我看齐 ”克服“四风”十项公开承诺
作者:昌海燕  发布时间:2013-09-17 10:50:11 打印 字号: | |
  2013年9月16日,白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古晓向全院法官干警作出十项承诺,从自身做起,努力为全院法官干警作出表率,积极推进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古晓院长要求全院法官干警“向我看齐”,并诚恳接受大家监督。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建设平安白水、法治白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依法办事,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

  三、坚持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坚决防止审判执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四、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办案,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创新和落实司法便民各项措施,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五、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落实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活动等举措,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六、改进调研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倾听一线干警和群众心声,关心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掌握社情民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七、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最大限度减少会议、文件,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八、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职业道德,重司法能力,重工作业绩,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氛围。

  九、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执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六个不准”,依法行使审判、管理和监督职权,不以权谋私。

  十、遵守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不讲排场,不超标准配置车辆,不超标准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参加与法官身份不相适应的健身娱乐活动。

    
责任编辑:李蔚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