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白水法院任花勤同志荣获全省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贾永杰  发布时间:2013-12-31 10:07:16 打印 字号: | |
  12月6日,在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白水法院尧禾法庭庭长任花勤同志受到表彰,荣获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任花勤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能立足本职、积极进取,脚踏实际地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现着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崇高理想,工作实绩突出。

  近三年来任花勤同志审理各类民事案件303件,进村组、进企业、进校园审理案件125件,进行法制教育宣传16场次。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所承办案件无评查不合格,无超审限、无发改、无进京赴省上访情况。多次被评为优秀工作者,2008、2009、2010连续三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2009、2011年度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012年度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并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任花勤同志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起了一名新时期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为维护人民权益、保障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昌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