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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法院: 庭审搬进村委会 以案说法受欢迎
作者:昌海燕 任花勤  发布时间:2014-07-28 10:06:28 打印 字号: | |
  2014年7月21日下午,白水县尧禾法庭的法官来到尧禾镇放马村,将该村候某诉两个儿子赡养纠纷一案的庭审搬进该村村委会。

  今年81岁的候某是白水县尧禾镇放马村的农民,生育七个子女,其中有三个儿子出生后送养他人,另有一子于2007年离家下落不明,女儿已出嫁。2007年原告候某老伴去世后,长子、次子均不愿赡养老人,后经村干部调解,原告候某随女儿生活至今。近年来,老人身体多病,生活不能自理,长子、次子对老人的生活依然不闻不问。无奈之下,今年6月26日老太太将两个儿子诉至白水县人民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由于原告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且赡养纠纷案件在农村比较典型,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该院尧禾法庭决定在原被告所在地开庭审理此案。二被告不管老人的事情在当地影响较大,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从村委会会议室、到村委会院子,不仅本村二百余名村民放下手中的农活旁听案件庭审,邻村约有三十余名村民也赶来旁听案件。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二百多名干部群众反响强烈,对法庭深入农村、贴近群众的工作作风表示欢迎。

  到纠纷发生地开庭,通过典型案件的现场审理,以案说法,让群众零距离地接受普法教育,很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也是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和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李蔚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