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花勤,女,3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白水县人民法院尧禾法庭庭长。该同志从事法院工作十余年来,立足本职、积极进取,脚踏实际地履行了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现着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崇高理想,工作实绩突出。2009年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8、2009、2010连续三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被白水县委荣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的光荣称号。
今年来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90件,结案90件,调撤65件,调撤率为72%;进村组、进企业、进校园审理案件75件,进行法制教育宣传8场次。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所承办案件无评查不合格,无超审限、无发改、无进京赴省上访情况,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一、情系群众,扎根基层,默默奉献
2008年5月,任花勤同志被派往尧禾法庭担任副庭长并主持工作。尧禾法庭地处交通要道,管辖尧禾、杜康、收水二镇一乡的民事案件,辖区十余万人口,审判任务重、压力大。尽管她没有基层法庭工作经历,到任以后,面对复杂繁重的农村纠纷案件,她很快调整了自己的心态,摆正位置,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案件入手,打开了工作的局面,得到了辖区内党委政府对法庭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维护和树立了人民法庭良好的司法形象。
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任花勤同志带领全庭干警,牺牲了大部分节假日和公休日,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只要当事人来到法庭,就热情接待,宣传法律知识,充分利用庭前调解,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庭是人民的法庭,法律是温暖的,法官是可信任的,让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
作为一名党员,她深知市场经济带来社会生活的飞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期待和要求,单纯为结案而办案为唯一目的的审判理念已不符合现代商业社会的要求,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该同志曾经在民二庭工作多年,承办案件标的较大,对于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她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核查证据,最大程度地追求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统一,力争将每个案件办成铁案。
二、多措并举,营造氛围,化解纠纷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她始终没有放松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多年来对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与深刻领会,在审判工作中切实付诸实施。她自参加工作以来凭着对知识的渴望,不甘落后,孜孜以求,利用工作之余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她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2010年受理的杨某诉赵某兄妹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表面上是要求继承其丈夫的遗产柴房三间,而实际问题是七十九岁的原告的养老问题得不到解决。三被告系原告丈夫与前妻所生子女,与原告之间没有亲属关系,原告与被告之父系高龄再婚,继承遗产势必会引发原被告之间更大的矛盾纠纷,原告养老问题也得不到解决。为及时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她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多次带领庭室同志前往该村调查走访,了解到案件的症结所在,让村级调解组织以及其他有声望的村民一同参与进来,就原告的养老问题进行协商,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达成原告回其原籍生活,由三被告给予适当生活补偿,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从表面来看,本案的处理也许不完全合乎法律的要求和诉讼的目的,但切实解决了当事人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客观上达到了息诉罢访、平安稳定的社会效果,该案在渭南市电视台华山频道的《与法同行》栏目中做了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三、严格管理,以身作则,德正法严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她能严格履行法官职业道德,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受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脚踏实际,积极进取,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她曾经主审了一起建筑工程承包案件,一方当事人的亲戚是她的同学。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她看在同学的面子上,照顾自己亲属的利益。面对挚友期盼的目光,她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著坚守的是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道德底线,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她自参加工作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也没有被群众举报或投诉过。
多年的法官生涯,使她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日益强烈,每当任务在身,不管严寒酷暑,不管山高路远,她不顾家庭事急,心里装的首先是工作,手头上忙的总是案子。在乡镇工作的丈夫时常看到她为案子心事重重的样子,多次劝她不要被工作和案件占据了生活的一切,她也明知道丈夫是为了她好,但每次总是打趣地说:“没办法,谁让我干的是这一行呢?!”
任花勤同志始终放不下基层的群众,她倾注着自己的一往深情,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无怨无悔地为人民司法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她以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期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