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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法院戴紧案件质量的紧箍咒
作者:陈向阳  发布时间:2014-12-01 11:10:55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进一步落实审理案件的责任。11月27日,白水法院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用一天时间对2014年以来的发还、改判、提起再审案件进行评查讨论分析,认真对照二审审理理情况查找被发还、改判、提起再审的原因。

  本次评查共涉及案件13件,全部由审委会委员负责评查,院长古晓亲自带头评查案件。会上,各个委员认真讨论评析,指出一审中存在的问题和进行责任倒查的建议。经过讨论,会议决定对5起案件的承办人分别作出通报批评,责令检查,扣罚经费,责令培训学习的处罚决定,决定对一个合议庭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他情形作出相应的处理。并由审管办将本次讨论情况通报全院。

  会议对《审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讨论通过了《改判、发还重审、再审改判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对改判、发还重审、再审改判进行追责的范围、程序和种类进行了详细规定,把二审案件质量追踪纳入规范化管理,大大增强了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成员的案件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李蔚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