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3日上午,白水法院执行局在尧禾镇放马村执行一起特殊的赡养费纠纷案件。案件申请人侯赛灵已有八十岁高龄,申请执行其六十岁的儿子王开选依法支付其赡养费1500元。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尧禾镇放马村村干部、村民协同下,多番劝导被执行人王开选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无效后,依法对被执行人王开选实施了司法拘留。
申请人侯赛灵与被执行人王开选赡养费纠纷一案,经白水法院开庭审理,双方达成每月给付300元赡养费的协议。被执行人王开选仅给付了2014年7月的300元,拒绝给付8月至12月的赡养费1500元。申请人侯赛灵于2014年12月16日申请法院执行。2015年1月8日,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开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其三日内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拒不自觉履行。考虑到被执行人六十、申请人八十高龄的特殊情况,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尧禾镇放马村,劝说被执行人王开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给付其母亲赡养费,但未有结果。
2月3日上午,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协同渭南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记者、尧禾镇放马村村干部再次来到王开选家中,对王开选进行思想教育,希望其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恪尽孝道,给付其母亲赡养费,王开选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村干部和几位村民纷纷表示愿意借钱给他,但其依然表示不会给赡养费。其行为引起了周围群众的极大愤慨。
在本次案件执行过程中,白水法院利用新开通的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车载及单兵视频、语音设备等,全程对执行活动进行即时指挥。执行现场,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的情况,立即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决定对被执行人王开选实施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经请示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长,得到“依法执行”的指令后,即对被执行人王开选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带回了白水法院。
在法院,执行局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仍不放弃,轮番对王开选进行苦口婆心地劝导教育工作,希望他能把握机会,履行法律义务。王开选仍未能认识到自身错误,拒不履行,在经过严格体检后,被依法送入了白水县看守所。
本次案件执行活动受到了尧禾镇放马村村组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纷纷表示,这样的不孝子败坏了村风,必须进行惩处,法院通过现场执行,达到了执行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