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在渭南市委召开的2015年度“渭南标杆”推进会议上,白水法院尧禾法庭庭长任花勤同志被评为2014年度的“渭南标杆”年度人物,受到表彰。
任花勤同志2014年9月份入选“渭南标杆”人物的候选人,经过初评审议,最终从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成为渭南市两级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任花勤同志扎根基层近十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心里时刻装着群众,承办的案件质量高、效果好,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美丽形象,被辖区内群众亲切的称为“老百姓的贴心人”。
从2014年7月份开始,渭南市在全社会开展“渭南标杆”评选活动,把“渭南标杆”作为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力量。能够获此荣誉既是任花勤同志个人的荣誉,更是渭南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共同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