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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法院院长古晓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作者:昌海燕  发布时间:2015-11-13 11:10:15 打印 字号: | |
  11月13日上午,白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该院院长古晓,白水县检察院检察长雷敦祥以第一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白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存虎、副主任王有民、万可刚、省市县人大代表以及该院中层以上干部共计40人参加旁听和观摩,庭审过程通过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和新浪网法院频道进行同步视频、微博直播。

  被告人赵智斌伙同赵晓斌、赵刘刚等人在2013年冬至2014年9月之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白水县城流窜作案,趁夜深无人之际,多次盗窃居民住宅楼楼顶电梯房内的电梯主板及变频器(一体机),将盗窃来的电梯主板藏匿于被告人刘永军的麻将馆,后通过蒲城、白水的快递卖给他人获利。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在审判长的指挥下,庭审规范有序,节奏紧凑,查明了案件事实,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充分发表了意见。休庭15分钟后,当庭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智斌、赵晓斌、赵刘刚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5年6个月、4年8个月,并分别处罚金50000元、40000元、30000元;被告人刘永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是该院落实陕西省法院“院长办案庭审微博视频直播月”和县人大庭审观摩工作安排开展的一项活动,在网络视频直播的同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对规范指导审判工作,常态化网络公开庭审工作和推进司法公开起到了良好的带头和示范作用。自2014年以来,白水法院积极倡导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今年以来,该院院长、副院长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1件。
责任编辑:李蔚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