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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法院安排部署集中执行“春雷”行动
作者:张占民  发布时间:2016-03-02 15:08:12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中院党组提出的“提质、增效、进位”的奋斗目标,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全力缓解“执行难”,推动白水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健康发展,推进平安建设。白水法院决定,从2016年2月20日到5月30日开展为期一百天的集中执行“春雷”行动。

  该院成立了“春雷”集中执行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亚龙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奚建峰任副组长,执行一庭、二庭和综合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行案件的范围包括四类:一是2015年12月底前的旧存案件、2016年元月份以后的新收案件;二是涉民生、涉府案件;三是涉金融机构的借贷案件;四是群众反映强烈、久拖未执的案件。

  该院要求全体干警特别是参加活动的执行人员充分认识开展“春雷”集中执行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集中执行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采取多种方法,加强集中执行行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集中执行行动打好坚实的基础。务必做到:一是对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集中人力、物力,通过指挥中心,运用信息手段,开展1-2次统一执行行动;二是用足法律赋予的罚款、拘留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措施,惩戒一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和妨害、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公务的人员;三是根据“两高一部”通知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打击“拒执罪”司法解释之规定,积极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协调,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并向公安机关移送1-2件“拒执罪”案件线索。四是适时扩大集中执行行动效果,对行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及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
责任编辑:李蔚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