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2000元多付案件款悉数退还
作者:王拓  发布时间:2016-03-21 14:48:16 打印 字号: | |
  3月15日上午,白水法院林皋法庭调解了一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被告却在离开后才发现多付了案件款,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帮助下,原告退回了多付的案件款2000元。

  原告丁某甲2016年3月因婚约财产纠纷将被告刘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其婚约花费和彩礼钱共计31800元。后经过办案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刘某某、段某某于协议达成后立即退还原告丁某甲、丁某乙彩礼钱18000元整。

被告段某某回家取来钱后,当着办案人员的面交给了原告丁某乙,双方分别书写了交领条后,各自离开。几分钟后,被告段某某却一脸焦急地找到了办案人员,说她取了20000元后,忘记抽出2000元,将两沓钱直接交给了原告丁某乙,也就是说比18000元案件款多给了原告2000元。被告十分焦急懊恼,用双手狠打自己的头部,不住自责,并央求办案人员帮助其要回多给的钱。

  这个时候,原告已经离开,若其不承认案件款多付,办案人员也是没有办法。看到被告十分焦急,办案人员打电话给原告,告知其还需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原告返回后,让其将案件款拿出来再数一下,原告数了一遍后发现确实多出了2000元,将多出的钱交给法庭办案法官。当2000元交到被告手里,他连声表示感谢。一起调解案件后的小波澜,就此平息。
责任编辑: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