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蒲城县上王乡红土坡村村民民黄某,因开设赌场罪一审被白水法院判处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5年3月至7月12日,被告人黄某租用白水县西固镇街道一民房,利用赌博游戏机开设赌场,该赌场涉赌赌博机捕鱼机3台(可供20人使用),经渭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鉴定,3台捕鱼机具有上分、押分、退分、加分等记分功能,均属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
庭审中,被告人黄某当庭自愿认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赌博游戏机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应予支持。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