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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引发家庭矛盾 法官耐心调解促和谐
作者:牛蓓蕾  发布时间:2016-05-23 16:40: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白水法院受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在办案过程中,经过法官的数次调解,案子调解结案,一家人解开心结,冰释前嫌。看着老人眉目舒展,一家人和乐融融,法官心里也是成就感满满。

  2015年3月29日,白水县教师进修学校职工李某因病去世,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的规定,被告白水县教师进修学校应将一次性抚恤金43420元直接向原告皇甫(系李某妻子)发放, 原告皇甫于2007年10月18日与李某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其他四位原告认为抚恤金也应向他们支付,

  承办案件的民一庭法官,依法通知原、被告参加诉讼。通过深入的调查,法官了解到皇甫与李某系二婚,其他四名原告系李某与其前妻所生,而随着李某的过世,使得维系皇甫与其他四名子女之间的枢纽一下子中断了,家庭矛盾也随之爆发,甚至婆媳之间大打出手,而本案中的抚恤金之争则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两相争执,互不相让。办案法官放缓了结案速度,多次结合有关家庭伦理纠纷的案例,以案说法,做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冰释前嫌。
责任编辑:昌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