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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理驾驶证为由进行诈骗 男子获刑4年罚金3万
作者:陈永亭 付蒙娇  发布时间:2016-07-22 08:10:03 打印 字号: | |
  男子谎称其在渭南车管所有熟人,办理驾照不需经过考试就能办下来,取得多人信任,骗取现金12万余元。近日,白水法院经审理后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同时退赔被害人现金。

  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期间,被告人张龙谎称其在渭南车管所有熟人,办驾照不需经考试半年就能办下来,取得焦某等十九人的信任,受害人将现金交给张龙办理驾照,张龙共作案六起,诈骗金额123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以能给他人办理驾驶证为由,先后骗取19人现金共计123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应予支持。但被告人张龙在案发前主动退赔少量赃款,归案后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庭审时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张龙诈骗所得赃款,应依法责令退赔。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昌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