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陕西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白水法院尧禾人民法庭荣获2016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2月22日,渭南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白水法院林皋法庭庭长奚俊涛被评为2016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近年来,白水法院尧禾法庭的法官干警立足基层,在办理好各类民事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活动,受到辖区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该庭连续多年在院内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连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庭室同志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优秀格次。庭长任花勤同志2014年度被中共渭南市委授予“爱岗敬业标杆”,2015年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多次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等称号。法庭同志克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出色的完成审判任务和院内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营造了积极进取、蓬勃向上的工作氛围,为维护辖区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奚俊涛同志扎根基层多年,辖区内各类重大、疑难、影响较大案件、社会关注案件均由该同志办理,案件调撤率80%以上,所办案件无发回重审、无缠诉、无上访,社会反响良好。自担任法庭庭长以来,所在庭室年度考核连续五年名列第一。2014年被评为陕西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和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6年被渭南市政法委评为渭南标杆。 奚俊涛同志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面对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她毫不动摇,始终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保持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秉公办案的高尚品质,有效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用公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作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