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线电通讯迅速发展,极大便利了人民的生产生活。但与此同时,干扰无线电通讯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日益增多,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无线电设备,传播非法广告、诈骗信息等,既严重干扰了无线电通讯秩序,又助推了电信诈骗等其他犯罪。近日,白水法院依法审理了白水县首例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件,本案已审理终结。
2016年9月l 日至 2016年9月5日,被告人索某某、潘某某受雇于“赵某”(身份不详),由被告人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T6S899的白色荣威350轿车,二人从河北省赵县出发,途经山西、陕西等地,期间被告人索某某使用“伪基站”设备冒充中国农业银行95599号码针对50余万个手机用户群发虚假的农业银行卡积分兑现短信,后二人在白水县被抓捕归案。经陕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渭南市监测站认定,被告人索某某、潘某某使用“伪基站”设备针对50余万个手机用户发送了虚假短信,在短信发射过程中强迫用户终端(手机)在伪基站信号中进行登记,造成50万余个手机用户网络平均中断约5-8秒。同时查明,公诉机关向本院移送涉案工具有:伪基站发射设备1台、主机遥控器1个、华为手机、诺基亚手机各1部、白色酷派手机、金色S16手机各1部。
白水法院经审理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案作出判决如下:索谋谋、潘某某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