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工资时,话不投机发生争执引起打架,双方赔偿无法达成意见,伤者一纸诉状将打人者起诉到白水法院。
2017年9月3日,郭某打电话向樊某索要打零工工资时,双方发生口角,郭某便赶到樊某家中讨要,双方发生争执引发打架,樊某将郭某打伤,郭某在白水康慈医院就诊观察治疗四天,共花去医疗费1166元。2017年9月15日,樊某被白水县公安局尧禾派出所处以500元罚款。郭某因受伤一时气愤,不接受樊某的调解意见,派出所调解无果,郭某诉讼白水法院,要求樊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
案件受理后,经会见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才发现:双方当事人虽然都是年轻人,但郭某却未上过学不识字,性格内向,说话没有条理,而樊某一直做苹果生意,行政处罚使其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樊某生气的是郭某索要工钱时说话粗鲁,蛮不讲理才导致他动手打人,法官向樊某说明郭某没有上过学这一事实,劝解他应理解和包容,更不能因此打人,致他人身体伤害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樊某同意赔偿郭某的损失。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给郭某做思想工作,即使讨要工钱也要以理服人,尊重是相互的,郭某也承认自己的方式方法粗鲁。终于两个年轻人互相谅解,案件也得以圆满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