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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清偿我的烟酒款?
作者:李蔚珍  发布时间:2017-11-28 17:21: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白水法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得以调解,原告王梅的1.9万烟酒款终于落到实处。事情还要从去年4月说起。

  2016年4月初,王梅经营的旦旦超市来了两位顾客要购买烟酒,王梅认识其中叫王齐(化名)的小伙子,但也不是很熟悉,王齐向王梅介绍同伴候刚(化名)系某局的办公室主任,要从旦旦超市购买烟酒,4月底再付款,急于销售商品的王梅便同意了。王齐先后六次从王梅超市拿走烟酒价值31965元,后王齐两次通过微信转账清偿王梅烟酒款10000元,同年9月侯刚通过微信转账清偿了2000元,下欠19965元王梅多次给王齐打电话催要,王齐称烟酒是替侯刚购买,让王梅给侯刚索要。王梅给候刚打电话对方一直推诿,后再打电话对方就拒接,王梅便到某局找寻候刚,才知道侯刚并非该局办公室主任,只是该局下属单位的职工,王梅多次去该下属单位找寻都未找到候刚,王梅为了薄利多销结果却找不到欠款人,无奈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王齐称烟酒的确系替候刚购买,两次清偿烟酒款均系候刚转账给他,法院几经周折才将候刚传唤到庭,候刚露面后终于承认烟酒是王齐替他购买,只是由于手头紧暂无力清偿,才躲避不敢见王梅,并不停地给王梅道歉请求宽限时日,鉴于候刚当面态度诚恳,王梅答应调解解决,双方协议由实际购买人候刚分三次向王梅清偿拖欠的烟酒款。
责任编辑:马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