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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扶养费执行案件引发的思考
作者:马鹏敏  发布时间:2018-03-09 09:53:28 打印 字号: | |
  少年夫妻老来伴,但杨某却在老伴身患重病时对其生活、治病不闻不问。2017年法院依法判决杨某每月向老伴张某支付扶养费200元,杨某拒绝履行。张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近日,白水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执结了这起扶养费纠纷案件。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杨某拒接案件承办人的电话,态度恶劣,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为这样法院也拿他没有办法。看着身患疾病的申请人,执行法官决定在短期内执结案件。经多方努力,掌握了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对其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查明被执行人杨某账户上有足额的存款支付案件执行款,执行法官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杨某银行账户存款依法采取扣划措施。并于当天将案件执行款交到申请人张某手中。

  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小构成单位,对社会和谐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家庭出现矛盾困难时,杨某没有选择与老伴携手面对,解决问题,而是留下老伴,独自逃离,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又想方设法逃避法律责任,让人心寒。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张某自身无收入来源,需要依靠丈夫或子女生活。如果丈夫和子女对老人多一些关爱,也不会走到打官司、强制执行的地步。

  近年来,白水法院对涉及老年夫妻的家庭纠纷类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对当事人耐心更多一点,关爱更多一点,竭心尽力化解矛盾,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依法保护申请人权益的同时,更希望两位老人能够冰释前嫌,好好的生活,儿女们有空常回家看看,给予老人更多的关爱,让老人安度晚年。
责任编辑:付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