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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引发诉讼 理清责任化解纠纷
作者:李蔚珍  发布时间:2018-03-23 14:32:09 打印 字号: | |
  满心欢喜期待完工的博文一家被不知何时才能竣工的新居装修搞的焦头烂额,在僵持一年半之后,事情终于得以圆满解决,双方也深切地感受到,真的是退一步海阔天空。  

  2016年8月22日,博文与西安装修公司签订家庭居室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修博文位于白水县居苑华城的单元房,工期为2016年8月25日至11月25日。根据双方约定博文于2016年9月10日支付总装修款的60%计45000元,但直至工程到期装修还未过半,原来,在装修细节上双方产生分歧未能及时协商解决,故博文未按约定支付第二笔装修款,导致装修公司无法按时订货,直至2017年4月7日博文分次才付清第二笔款项。后装修公司认为博文父母在选购卫浴时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双方又僵持不下,施工被迫停止。装修公司认为同时在当地承包的十几家都能顺利完工,是博文的责任才导致僵持的局面。  

  白水法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案件的来龙去脉,经过多次沟通,法官做通装修公司老板的思想工作,请其与博文父母面对面,让老人家发发牢骚,随后又让博文与装修公司老板两个年轻人就谁先违约当面举证陈述,最后双方都承认遇到问题不能换位思考,矛盾未及时解决导致目前的现状。最后双方自愿终止合同,由装修公司退还博文未完工的装修主材款并补偿博文2000元,同时装修公司愿意履行合同约定赠送两台浴霸及灯具的承诺,在友好的气氛中双方握手言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蔚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