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水法院尧禾法庭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被告是叔侄关系,因琐事打架后,大红一纸诉状将侄子小强告上法庭。在尧禾法庭法官多次调解后,双方矛盾得以化解,重叙亲情,握手言和。
2017年8月19日下午,小强休假回家后听母亲说,前段时间叔父大红的农用车碾到自家的田地,母亲上前阻拦,期间双方发生口角后有过轻微肢体冲突。小强一听母亲被大红欺负,便冲动前往大红家找到大红质问此事,双方言语不和最终发生打架,致原告受伤。案件受理后法庭联系不上被告,小强的父亲也拒绝接收诉状和传票,认为亲属之间发生摩擦闹到法院,在乡亲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更觉得丢脸。法庭几次给其释法明理做工作,最终被告委托其父作为代理人应诉。庭审过程中,被告代理人坚持认为原告的住院治疗项目与所受外伤无关,且对入院初期的检查报告不予认可,案件先后开了三次庭。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关系,为维系亲戚情谊,法官多方面做工作,情法兼施,最终双方摈弃前嫌,被告方愿意承担部分医疗费。
法官提醒:人与人之间理应和睦相处,更何况是亲戚。发生矛盾后,都应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打架不是解决矛盾的好办法。打架致人受伤,既要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也可能承担行政处罚,造成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