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老年人离婚案件的比例不断上升,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近日,白水法院尧禾法庭受理了一起八旬老人的离婚案件,老人再婚后不到一年,就向法院起诉离婚。
张某今年86岁,是一位退休老干部,丧偶多年,身体行动不便。2014年,贾某经人介绍来张某家里给其做饭,张某每月给付贾某500元做饭工钱,而后两人产生感情,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17年12月领取结婚证。张某诉称贾某并不是与他真心过日子,结婚目的不纯,共同生活期间多次要钱、骗钱、抢钱,双方根本没有夫妻感情可言,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要求对方返还拿自己的钱。贾某向办案法官哭诉,自己并非为了钱,确实是想跟张某过日子,自己照顾张某多年,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两人闹离婚,是因为张某的孩子们反对他们在一起,至于钱,也是张某自愿给自己让买丧葬用品的。
审理过程中,经法官多次单独劝解后,张某依然坚持要求离婚,钱可以不用返还。贾某认为既然对方坚持要离婚表示同意,要求带走私人衣物,两位老人经调解后和平分手。
随着城市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再婚也越来越多。老年人再婚有利有弊,一方面双方再婚会引起纠纷财产情况,容易产生家庭矛盾纠纷。但另一方面,老人再婚后可以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再婚后老人找到一个陪伴的对象,有了伴,也就不再孤单。
法官提醒: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缔结这种关系是十分严肃的,双方都应考虑组织家庭的条件是否具备,尤其老年人再婚需要一定的感情基础,切勿功利性太强。双方也应与各自子女做一个良好的沟通,作为子女,老年人是否再婚是属于他们的权利,不可过分强求,不可过度反对,和睦的家庭环境才能让老年人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