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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案件审判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白水法院  发布时间:2018-05-22 08:30:19 打印 字号: | |
  “渭南政法楷模”张飞法官事迹材料

  张飞,男,1983年12月11日出生,陕西蒲城人,中共党员, 2008年毕业于延安大学,同年参加中西部政法干警公务员考试,定向招录到白水县人民法院,同年赴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双学位。2010年7月毕业后参加工作,先后在白水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庭任职,现为该院民事一庭审判员,也是我院首次入额法官之一。

   自参加工作以来,张飞同志一直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造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并结合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审理一起案件,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并通过当事人对案件的“辐射”效应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连续两年,该同志办案数量均突破一百件,因工作突出,连续三年(2014-2016)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4年被中共白水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2013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被中共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同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信息调研先进个人,2015年被陕西省高级人员法院评为“办案标兵”,2016年6月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7月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暨“千百十”活动先进个人,2017年元月该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认真学习,明确工作思路。

  张飞同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按“两学一做”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做到将学习及时贯彻落实到具体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力求做到业务精通,政治方向端正。同时,张飞同志在平常的工作中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善于总结类型化案件的化解思路和具体操作细节,通过总结,在类型化案件的审理上能公平、高效的化解案件。

   二、创新民事审判工作思路,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一)、开拓办案思路,力求做到案结事了。

  张飞同志在我院民一庭工作,承担我院大量的民事审判工作,该同志2014年办理74件、2015年办理107件、2016审结了137件。平常工作中会遇到很多家庭、邻里纠纷的案件,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他没有刻板的照搬法律规定,而是在恪守法律规则的前提下,多考虑一些当地习俗,2013年8月份,该同志办理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特殊的地方在于原、被告双方系婆媳关系,婆婆作为原告,在被告媳妇的丈夫死亡不到半年的时间就向被告索要早年分给被告家庭的土地并诉诸法院,案件分到该同志手中后,他意识到该案件牵涉道德习俗,村风民约等非法律方面问题,随即和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联系,通过村委会并邀请当时该家庭分家说事的老人居中分别给双方做工作,通过该同志的努力,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既在道德上没有让当地村民感受到法律的不可接受性,又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和村委会、村上德高望重的老人座谈,让更多的人了解了法院工作的模式,也给周围群众上了一堂普法宣传的课。

  “感谢张法官,让同村的我们感受到司法的关怀”,这是2015年3月16日该同志调解的一起因同村村民之间承包苹果园后单方违约引起的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表白”,事实的原委是这样的: 2011年4月18日,被告张某因外出做生意,将自己的6亩苹果园以每亩100元的价格承包给了被告张某某,承包期限为5年,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交纳了5年的承包款3000元。 2014年10月,在原告卖完当年苹果后被告因在外打工不能维持正常生计为由找到原告,要求原告退还果园并在合同未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单方违约进入苹果园劳作,使原告无法继续承包经营,原、被告多次共同找村委会、镇司法所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后原告诉至白水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被告单方违约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便开始认真阅读卷宗材料,考虑到已经是春季,苹果园的疏花、追肥等劳动即将开始,为了案件审理不影响到正常的劳作生产,便第一时间将原、被告共同传唤至法院,认真听取了原告的诉请和被告作出单方违反合同的真实意图。原告张某告诉承办法官,2011年他与被告签订苹果园承包合同时,被告苹果园内的果树还比较小,并非当年承包当年就能收益,而是需要最少两年时间的投资管理,苹果园才能开始全面挂果收益,这也是双方约定承包款每年只有600元的主要理由,亦是自己最少需要和被告签订5年承包期限的原因。2011年和2012年果园基本上没有挂果,从2013年开始才慢慢卖钱,自己这几年因剪树、上肥、拉树、灌溉等投入到果园的费用就达近4万元,从2013年苹果共计只卖了43000元,原本想着去年苹果价格好,今年再好好管理,依据去年的行情,能卖个3万元左右。没想到被告在2014年苹果卖完后就要求自己退还果园,且在事情没有说好的情况下被告强行开始对果园进行了管理。被告张某某认可原告陈述的事实,他谈到,刚出去的那一两年生意还不错,从2013年开始生意就一直不行,一直处在赔钱中,出去这几年,赔了几万块钱,去年在外面的生意实在是没办法维持了,便想着回村继续种苹果,但每当想到承包苹果园的期限还没有到,便不好意思给原告开口要园,但自己是农民,要维持一家生计,实在是没有办法,便试着找原告说要园的事宜,原告之前和自己关系就不错,对于被告的现状也很理解,曾口头表示过只要赔偿些损失,可以把苹果园交回被告,这也是自己之所以能进园的原因。承办法官听完双方的陈述后,认为该案件之所以在村委会、镇司法所没有调解成功,是因为双方内心没有一致的赔偿标准,即如何计算被告因单方违约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只要法院能提出一个让双方信服的计算赔偿的参考办法,案件就能调解。为了更准确的给原、被告提出一个赔偿参考方案,承办法官邀请村委会、镇司法所等人员参加,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来到原告所承包被告的果园,对果园内果树进行了实地的勘验,就果园内果树的个数、新老程度进行了仔细的查看,并听取相关人员从专业角度对该苹果园2015年挂果情况、苹果价格进行预测,并当场对双方关于赔偿数额做了调解,但并未调解成功。回来后,承办法官对实地勘验的情况、专业人员的预测进行了详细的汇总,并结合双方当时在镇司法所提出的赔偿数额,提出了赔偿参考方案。就在即将开庭的前一天,承办法官再次将双方传唤至法院,将整理后的赔偿参考方案告诉原、被告后,双方都表示法院提出的赔偿方案很仔细,也很实际,同意在法院提出的标准上调解该案件,最终,被告同意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9000元赔偿款,原告表示接受,双方握手言和。

  (二)紧抓涉军案件审判,及时、高效化解涉军案件基础矛盾,以在每一个涉军案件中最大化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安心。

  张飞同志在我院民一庭工作,负责涉军案件的日常工作,对于涉军案件,该同志从不马虎,面对涉军案件类型化增多的态势,认真查阅相关涉军法律法规,及时汇总涉军案件呈现出的新特点,因地制宜,善于发挥我院既有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与驻村法官、村组(社区)、乡镇司法所及时沟通,并适时针对个案向院领导及上级法院出具诉讼风险评估报告,在维护涉军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让远在他乡的军人无后顾之忧,切实维护了国防利益。2014年7月份,该同志办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特殊的地方在于原告的儿子在甘肃某地服兵役,案件分给该同志后,原告多次来法院诉苦,情绪很不稳定,并告诉承办案件的法官,儿子在外当兵,家里男人少,被告就趁着人多优势欺负他们,前几天和儿子通电话时一时疏忽让儿子知道了家里的事情,儿子听后很是着急,并称想请假回家处理该事情,后该同志第一时间来到村上,实地查看争议土地,并邀请我院驻村法官、村组、镇司法人员和原、被告一起在驻村法官工作室召开案件协调会,通过协调,案件得以顺利调解,既留住了邻里之情,又切实的维护了军属的合法权益,同时,让远在他乡的原告之子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三)注重庭审宣传功能,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能来法院处理的民事案件都是一些在当事人所在地有影响的民事纠纷,一起案件的处理往往会给当事人周围乃至更广范围的群众起到价值导向的作用,张飞同志能充分的运用好庭审宣传功能,对于一些影响面较广,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村(社)群众旁听,并及时征询他们对该案的看法,通过这样,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判后答疑工作,疏导当事人情绪,降低不合理的上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案件裁判结果,往往成为当事人对法院处理该案的认识的主要平台,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尽量详细的向当事人讲清楚裁判结果做出的由来,能让他们做到心里明白,选择正确,同时,也能做到宣传一片的功能。

  (五)依托驻村干警(法官)工作室平台化解案件。自我院实施村(社)法院工作室制度后,该同志能从思想上做到高度重视该平台在基层特别是村上对宣传法律的功能,定期入村走访,他的个人联系方式悬挂于驻村法官工作室门口,村上有矛盾的群众可以及时通过手机的形式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自该制度实施后,已化解多起村民之间的矛盾。

  三、公正廉洁,树立并维护法治信仰。

按照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要求自己,严守反腐倡廉红线,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大力借助法院信息化技术大平台,强势推进信息化办案,做到网上办公、公开庭审直播、让审判在阳光下运行,这既是程序正义的体现,亦是实体正义的有效举措,以达到监督立体化、裁判结果最大公平化。办案公开化的程度越高,领导干涉案、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特别是群众无端猜测办案背后存在“猫腻”的情况就越少,在出现矛盾后,人民相信法律、法院、法官、愿意将纠纷交予法院裁决,涉诉信访就会减少、社会纠纷解决机制有序化提高,法官的尊严、法治的信仰就会大福提升。
责任编辑:贾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