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白水法院尧禾法庭没有一丝懈怠,前往杜康镇,与村干部联合发力,合并调解了财产损害赔偿和排除妨害纠纷两起案件,并督促当事人当即履行,这两起影响生产生活的邻里纠纷最终得以平和解决。
2018年6月的一天,张某雇车通过李某庄基后的通道进出其责任田时,因车辆刮擦到李某栽植在该通道上栽植的国槐树,二人产生纠纷后,张某将其中一棵国槐树进行剥皮,李某用树桩堵住了该通道。因树木损坏赔偿和李某的通行问题,村委会一直协调未果,二人先后分别提起诉讼。
受理这两起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走村入户,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实地查看现场。当发现两人情绪激动,本案纠纷暂无法调和后,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同时告知当事人可以对树木现状和妨害损失申请司法鉴定。案件开庭后,因二人对涉案树木是否为死亡状态、庄基后通道是否为张某唯一的生产路产生较大争议,二人一方面陆续提交村民群众们的证言进行补充举证,另一方面又拒绝进行司法鉴定,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经过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承办法官深感调解是这两起案件的最佳纠纷解决方案。在与村委会主任、组长进行沟通后,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枫桥经验运用到该案调解中,庭长带领庭室同志入村,与村里一位调解能手共同调解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各方联合发力,用半天的时间,给当事人阐释利害关系、释法明理,最终促成两起案件调解。
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给付钱款当即履行。次日李某主动移除了妨害张某通行的树桩, 俩邻居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