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在白水法院民一庭法官的主持下调解结案,党某领到了医院给付的补偿款,至此困扰党某家人6个月的医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18年6月27日,吴某在工地干活时突然昏倒被送到医院救治后于次日死亡。死者家属无法接受亲人离去的现实,对医疗行为提出了诸多质疑,遂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的方式讨要说法,遭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打击,党某及家人为维护自身权益提起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在受害人一方,身为普通农民的吴某家属无法从高深的医学角度举证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向白水法院提出鉴定申请,但由于错过了最佳鉴定期(死亡后48小时)鉴定无法进行,鉴定卷宗被退回后法院便通知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将案件的基本情况向双方进行了释明,调解案件应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但本案的责任如何划分,没有证据支撑无法确定。并让受害方知晓没有鉴定意见,将承担败诉的风险,让医疗机构知晓,医学专业人士如果在病历资料中发现医疗行为有过错,医疗机构将承担高额赔偿责任。此时距吴某死亡已近150天,其家属还要负担高额的停尸费,党某便同意调解,鉴于吴某毕竟在医疗过程中去世,医疗机构同意予以适当补偿,双方的调解意见较之前都作出了较大让步,时机成熟承办法官再次提出调解建议,并通过多种方式给当事人做工作,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白水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注重通过司法审判引导作用,引导公众达成一个共识:医学是一门探索性、经验性的学科,医学领域永远是未知大于已知的现实,要求患者及其家属包容、理解医务工作者,理智维权。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既充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打击了医闹行为,为当地医疗事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