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土地承包起矛盾 说法明理解纠纷
作者:杨甜鸽  发布时间:2019-01-24 15:16:22 打印 字号: | |
  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涉及农村土地纠纷的案件逐渐增多。近日,白水法院林皋法庭受理的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以化解。

  白水县林皋镇某村民小组诉刘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在庭审中,原告村民小组诉请判令被告退回其承包原告位于南坡地块并要求被告立即填埋其在承包地内修筑的坟墓,恢复土地原貌。被告刘某则认为该块南坡地是他在1983年开恳的荒地,不属于承包地,亦从未缴纳过承包费。双方对争议地块的由来、权属及现状各持一词。承办法官针对此案具有争议大、矛盾深、牵涉面广,且涉案双方均为村上难说话之人,一旦处理不好双方的矛盾必然进一步激化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案件进行调解,从根本上解决争执。法庭上便依据法律规定、结合邻里关系、公序良俗等多角度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庭审后结束后,又来到被告家中与被告沟通交流。了解到被告已在该地处为其父修建了坟墓,虽然同意退还原告的承包地,可是担心其父死亡后不能顺利安葬的心结后,又来到原告处做工作。

  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耐心开导,在法官的真情打动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白水县某村小组于2019年1月14日前一次性补偿被告刘麦某10000元;被告刘某退回位于该组南坡地0.7亩,其中该地块内被告刘某两座墓地保持不变,丧葬期间对该南坡地块内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均由原告负责赔偿。

  案件调解结案,既依法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了被告的实际问题,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林皋法庭针对此案情况,向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从源头上预防此类案件纠纷的发生,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巨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