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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发送贷款信息,诈骗钱财被判拘役
作者:魏潇媛  发布时间:2019-05-13 10:49:42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在其朋友圈大肆发送贷款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从中骗取办理费用。近日,白水法院审理了该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7月份,被害人高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被告人张某发的贷款信息后,与被告人张某联系办理贷款。张某在明知其没有能力为高某某办理贷款的情况下,以办理贷款需要费用为由,多次编造谎言要求高某某付钱,高某某于2017年7月28日至8月15日分五次向被告人张某微信转款12000元。被告人张某收到高某某转款后,并未为高某某办理贷款,而是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已将赃款全部退还被害人高某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急于获取贷款的心理,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12000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惩处。其案发后能全部退赃,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社区矫正机关评估意见认为被告人张某适合社区矫正,故可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巨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