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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车辆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作者:董晓娜  发布时间:2021-04-30 09:42:50 打印 字号: | |

    签订质押合同,后因借款到期一方未按约定还款和一方违约使用质押车辆引发矛盾。近日,白水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结了起质押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小凯与小丹系同村民,2019年3月份小凯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小丹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3个月还款并支付利息,同时签订质押合同,将小凯价值30万元的小轿车质押给小丹,合同约定小丹不能使用车辆。借款到期后经小丹经多次催要,小凯无力还款,在未经小凯同意的情况下,小丹一气之下将车辆以8万元低价转卖给他人,加之,质押期间小丹违约使用质押车辆,双方为此多次发生冲突。后小凯一纸诉状将小丹起诉至白水法院要求返还车辆。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车辆已被多次倒卖,根据小凯手机定位系统显示案涉车辆位于山东省与河北省交界处,若要返还难度很大,若要让小丹折价赔偿,车辆价值如何确定,小丹违约使用该如何处理?经本案主审法官多次给双方做思想工作,让当事人放下怨气解决问题,让小凯明白自己在急需资金的情况下,邻居小丹及时提供资金给予帮助。小丹了解得知,只要小凯配合被卖车辆仍有赎回的希望,最终两人达成初步协议,若小丹能将案涉车辆赎回并返还,车辆损失5000元以下小凯自愿承担,小凯一次性清偿借款8万元,小丹不再主张借款利息。几经周折,小丹将涉案车辆从河北省邯郸市赎回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按之前协议约定,当即返还车辆、清偿了借款,案结事了的同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梁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