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白水县召开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原广平同志为白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院长。
会上,原广平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不断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做审判执行工作的行家里手。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高案件裁判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让监督成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评议和监督,虚心听取代表的批评和意见,改进法院工作。四、廉洁奉公作表率,严守党的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原广平同志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团结带领法院全体干警,坚定信念、坚守底线,努力提升案件质效,促进司法公正,奋发进取,建功立业,为建设“实力白水、幸福白水、人文白水”,为建成黄土高原高质量示范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