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召,女,汉族,出生于1988年5月1日,201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进入白水县人民法院工作,于2018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任白水县人民法院纵目法庭副庭长。
一、公正司法,工作成果显著
在法院工作的十年来,赵召同志始终忠诚的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司法为民的思想和对工作高度负责任的态度,造就了该同志办事严谨、勇于负责的风格,也影响和感召着其他同志,促成了勤于学习、善与交流的工作氛围。面对不同的工作挑战,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赵召同志能够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她办理的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案情复杂、涉案标的大、证据认定难度大,为了更好的查明案情,她多次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到场参与鉴定;对于家庭邻里间的纠纷,她多次前往当事人家里、村委会等地,进行协商,析理说法,最终,这些案件均得以公正、圆满地处理,而她扎实的理论基础、精湛的业务水平和对工作的热情、对当事人的公心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她任职的纵目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北塬镇、史官镇的民商事案件,自任职以来,她每年审理民事案件近200件,2020年度被白水县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被白水法院评为“办案标兵”和“岗位目标先进个人”。
二、政治坚定,甘当群众孺子牛
在大学毕业时,赵召同志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明确,严守政治纪律,敢于拼搏亮剑,勇于承担责任,在年轻同志中表现突出,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赵召同志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工作时一丝不苟,对待当事人态度谦和,善于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深入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一切问题,任劳任怨地工作在审判一线,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经常实地考察,深入田间地头进行走访调查,只为查明案件真相;对于当事人对案件不明白的地方,赵召同志将高深的法律问题引入个案,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当事人耐心解释,热情服务,文明办案;在协助他人办理案件时,亦能不忘职责,认真对待,从各个角度分析案情,查明事实,独立对合议案件发表意见和建议,以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她常说,要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过硬的本领和认真的态度,受到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三、多措并举,提高审判质效
1、加强学习。该同志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也明白审判岗位对个人综合素质有很高的要求,便利用业余时间不断进行业务学习,在2018年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紧紧抓住在信访局挂职锻炼的机会,努力学习如何做好群众工作,以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2、多方联动。赵召同志任白水法院纵目法庭副庭长,其辖区较为偏远,人民群众法律观念较为薄弱,该同志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常常深入群众,结合当地习俗,联系村干部或村中人民调解员,合力化解矛盾,并且对于发生在萌芽状态的矛盾纠纷尽早解决,总结经验,创新实干,在解开群众心中困惑,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方面狠下功夫。3、加强宣传。多次组织人民群众对某些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旁听,将法律宣传融入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同时采取提供咨询、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将“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履行职责的最高追求,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时刻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和神圣使命,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群众的监督。
四、廉洁自律,严守法治信仰
作为一名法官,赵召同志坚持长期的思想淬炼,时常提醒自己要养成过硬作风,积极开展自己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保证头脑清醒,公开办案,接受监督,将心思用在学本领上,把精力投入干事业中,规规矩矩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严格遵守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把“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熟记于心、付诸于行,严守执业纪律,绝不触碰红线,多年来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用高质量的审判和优良的司法作风,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坚决维护法律尊严。
赵召同志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每一个案件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无怨无悔,没有惊天动地的破案故事,也没有荡气回肠的豪言壮语,她朴实平凡,却有着远大的理想,坚强的意志,始终坚持默默无闻、勤勤恳恳的工作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上。在法院工作的十年来,她从一名不会办案的初生牛犊成长为现在独当一面的守土人,不仅没有信访案件,办理了多个精品案件,且会一直兢兢业业,在攻坚破案的事业上奉献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