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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
  发布时间:2022-10-14 09:15:58 打印 字号: | |

吴志翔,男,1977年9月18日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本科。2005年12月到法院工作,先后在西固法庭、民一庭、执行局工作,历任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2017年11月任执行二庭庭长至今。连续多年被评为目标先进个人、办案标兵、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2019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连续多年办案数量居全院前列。

自参加工作以来,吴志翔同志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积极投身于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中,无论在审判岗位还是执行岗位,时刻践行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公平、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到执行局工作以来,他深知执行工作是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工作稍有不慎,将会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造成不稳定因素。所以在执行中,结合审判工作,耐心细致化解各种矛盾,使一件件骨头案得到执行化解,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牢记宗旨,政治素质过硬

作为一名政法战线上的党员,时刻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自觉学习党的大政方针和政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政治觉悟高,自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记录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和党性分析材料。强化自身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学以致用。

二、努力学习,做业务过硬的法官

作为一名法官,法律知识掌握不牢,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准确地办案。参加工作以来,想法设法挤出时间学习,虚心向身边的同志请教自己掌握不清楚的法律问题,苦心钻研法律知识,善于总结类型化案件的化解思路,提高审判执行能力,公正、高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三、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吴志翔同志担任审判员以来,审理案件300多件,办理案件类型有: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相邻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办案周期短,案件质效高,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缠访闹访情况发生。      

到执行局工作以来,用自己的青春和活力,努力攻克“执行难”。(1)执法必严,穷尽措施破解执行难。如在执行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因被执行人煤矿负债累累,已经停产,且涉及多起案件,煤矿老板故意躲避,找人难。他联系电视台发布悬赏公告,并在县域微信平台上发布,扩大范围查找。最终,有人提供了被执行人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及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该案得以有效执行;(2)执行不畏难,越难越善战。在执行一起相邻权纠纷中,判决拆除邻家庄基多占的地方,且多占的地方有建筑物,被执行人情绪很大,被执行人的母亲年龄80多亦阻挡执行,多年执行不到位。他接手办理该案,多次上门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到该村委会与村组干部座谈商议,形成舆论上的威慑,并如不按期拆除将对其处以高额罚款及法院强制拆除,最终被执行人自己拆除了大门及需拆除的建筑物,该案得以圆满解决。(3)执行为民,不忘合情合法。在执行两个企业的买卖合同一案中,涉案标的近200万元,法院冻结了该企业所有账户,但该企业现有员工100多人,企业账户一要交税,更重要的是要为员工发放工资,交纳各项社保资金。对此,既要使权利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也要不能因此造成更多的社会问题,他多次约双方当事人谈话,最终,两家企业达成执行和解,逐月履行案件款,双方握手言和。执行案件看是简单,实为多样和复杂,办理起来更加要细心和有担当。他正是办理每个案件极度的责任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2017年11月到执行局工作至今,共办理执行案件1500余件,无一件上访缠访案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强化团队奋斗意识,光大吃苦耐劳精神

面对艰巨的执行难题,要想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只靠个人的力量是根本不够的。担任庭长以来,一岗双责,能充分带动大家的团队协作意识,加强了同事之间、庭室之间及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面对日益增多的案件数量,他在自己团队内实行分段办理,优化人员配备,责任到人,带头工作,团队整体干事劲头足,大家吃苦耐劳,经常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无怨无悔,默默工作,连续几年团队办理的案件数量全院第一,赢得了同事和领导的一致好评。

五、廉洁自律,培养浩然正气

身处这样一个直接兑现当事人实体权益的要害岗位,他更深深的懂得“公生明,廉生威”这个道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政委的“四条禁令”和最高人民法院得“八不准”。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培养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修身奉法,服务人民为基本内容的法官职业道德理念。他能按照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党纪国法红线,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所办理的案件无一例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吴志翔同志工作认真负责,他深知:每办理一个案件,虽然很普通,但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事,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诉讼一次,一旦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人民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他多年来一直用严格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一名合格的法官。


 
责任编辑:梁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