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短视频平台已成为大众娱乐生活的重要方式记录,许多人喜欢用发布视频的方式记录和分享自己的生活,但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应当谨言慎行、遵纪守法,如果发布的内容侵害了他人权益,则有可能引官司上身,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白水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这起因发布抖音视频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被告在原告理发店烫染头发后,因烫染效果不理想与理发店发生争执,经过协商理发店为被告进行修护,修护后被告仍不满意,就在自己抖音账号发布否定评价、贬低理发店言论的视频作品。该视频点赞、评论、收藏及转发量较大,播放量达20余万次。理发店实际经营者陆续接到亲属、朋友、同行及客户的电话,给理发店声誉及实际经营人工作、生活造成负面影响。原告遂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
白水法院公开开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通过案件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意删除涉及原告的抖音作品,通过口述道歉声明并录制成视频发布到自己的抖音账号上,消除影响以恢复原告的名誉并取得原告的谅解。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互联网既提倡自由,也应遵守秩序,“抖音”作为一种可拍摄短视频的社交软件,给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发言机会,保障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要注意谨言慎行,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能任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发布的内容应该是积极健康、符合公序良俗的,利用抖音、微信、快手等网络平台散布不实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和隐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